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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职院 2008年专升本 考试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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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专升本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2008年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通知》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我院学生进取向上、主动学习、努力创新的积极性,使“专升本”工作顺利在我院实施,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今年专升本考试推荐比例为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各专业推荐人数按本专业今年预计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
二、推荐原则
1、整个推荐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已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和黑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或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增设的外语及计算机考试;
3、操行评定合格。
三、专升本考试程序
1、未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黑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同学进行外语、计算机考试,该两科考试由省教育厅为本次专升本考试增设,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不参加此次计算机考试;
2、公布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3、专升本考试推荐预报名;
4、学院教务处对预报名同学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学院分专业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按推荐原则及总评成绩进行排序;
6、按推荐原则及总评成绩确定初步推荐学生名单;
7、将初步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三个校区及学院网站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条件同学撤换后重新确定推荐名单;
8、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9、进行专升本考试;
10、专升本考试录取。
四、专升本考试推荐报名条件
1、具有我院2005级三年制大专、2006级二年制大专、2003级五年制大专学籍的在校生(含降级到相应年级的同学),恶意拖欠学费的同学本学期未注册(不受理报名,在专升本考试预报名前补齐学费可以报名);
2、在所需考核成绩的学期内无挂科;
3、获得外语、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或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
4、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由学生处审核)。
五、由教务处依据推荐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报名条件者取消专升本考试推荐报名资格。
六、总评成绩确定方法
总评成绩=学习总成绩+奖励折算成绩
七、专升本考试推荐报名需考核成绩的学期及学习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需考核成绩的学期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和环境艺术系
(1)2005级三年制城市规划专业、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建筑装饰技术专业考核入学后前4个学期成绩;
(2)2005级三年制中国古建筑工程专业考核入学后前4个学期成绩;
其余各系、各专业:
(1)、2005级三年制大专为入学后前3个学期;
(2)、2006级二年制大专为入学后前2个学期;
(3)、2003级五年制大专为入学后前7个学期。
2、学习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习总成绩计算科目的确定:
只计算被考核学期内的考试课、考查课(除通过实习确定成绩的考查课)成绩,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程大作业等不计入考核科目。复学、降级到本年级学生原所修科目与本专业现修科目不完全一致时,以公共交叉科目计算。
(2)、学习总成绩的确定方法
学习总成绩=考试课总分+考查课总分×0.7
即将应考核学期的所有考试成绩、考查课(折减30%)成绩计入学习总成绩。
(3)、课程单科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①考试课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按实际得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同学)均按60分计算;
②考查课期末成绩合格者,优秀按95分计算,良好按85分计算,中等按75分计算,及格按65分计算,补考合格者(含缓考同学)按60计算。
八、奖励折算成绩(由学生处审核)
(一)在校期间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同学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3%计算;
(二)院级奖励按以下方法计算:
1、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的同学,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2%计算;
2、在校期间受到院级其他奖励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1%计算;
(三)如果获得多个奖励按最高级别计算,所获奖励不累计。
九、推荐方法
(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已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同学与参加教育厅为本次专升本考试举行的外语考试合格同学总数超出或等于本专业推荐名额时,按总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通过以上方法不能满足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调至其它专业。
(二)其它专业
某专业已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黑龙江省高校非计算专业学生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与参加教育厅为本次考试增设的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同学总数超出或等于本专业推荐名额时,按总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推荐,额满为止。
通过以上方法不能满足推荐名额时,剩余名额调至其它专业。
(三)当通过以上推荐方法总评成绩出现相同时:
优先等级按以下顺序排列:
1、无处分同学优先于有处分同学;
2、有等级证书优先于无等级证书;
3、两个等级证书优先于一个证书;
4、如果一方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另一方有外语等级证书,按考核学期以后的第一个学期(实习前的一个学期)成绩排序(无不及格科目同学优先于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不及格科目少的同学优先于多的同学,都为无不及格同学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5、都为无等级证的同学按成绩考核学期后的第一个学期(实习前的一个学期)成绩排序(无不及格科目同学优先于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不及格科目少的同学优先于多的同学,都为无不及格同学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十、剩余名额调剂方法
:某专业应得到的调剂名额人数(该人数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无关);
:某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
: 各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总数;
: 各专业剩余推荐名额总数;
= ×
当 ≥1时四舍五入,额满为止;如果名额未满,按 从大到小顺序每专业1人,额满为止。
举例说明:
A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12人, =12。
B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10人, =10。
C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8人, =8。
D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6人, =6。
E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4人, =4。
F专业外语、计算机考试已合格而本专业名额已满未能推荐人数2人, =2。
各专业剩余推荐名额总数 =6人。
= + + + + + =42
根据计算公式 = × 得:
A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1.7,根据调剂方法取得2人。
B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1.4,根据调剂方法取得1人。
C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1.14,根据调剂方法取得1人。
D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0.86,根据调剂方法取得1人。
E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0.57,根据调剂方法取得1人。
F专业获得推荐名额: = ×6=0.28,根据调剂方法取得0人。
十一、学习年限、待遇及学费
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累计学习年限为五年。即三年制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升入本科后再读两年;两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包括以3+2方式录取的学生)升入本科后再读三年。
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其本科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ХХ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已被录取进入本科学习的“专升本”学生正常颁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应由本人按升入学校的本科同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具体事项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组织领导
我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凤君
副组长:裴 杭 董志斌
成 员:李力 孔祥华 陈志佳
十三、有关要求
1、此项工作关系到我省学籍管理改革能否顺利健康发展,能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行为;
2、推荐过程中,各环节要做到“三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推荐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要归入档案保存备查。
4、对此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通过拨打电话:0451-85915511进行举报,举报必须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十四、日程安排 待教育厅通知后再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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