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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指导
作者:招生就业办公室 来源:招生就业办公室 文章点击数:

学生就业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须学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经学校鉴证登记后生效,并据此列入就业档案。

一、就业协议的填写:

1、毕业生情况分布一栏,要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分布一栏:用人单位名称应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直接填写单位部门名称(人事局人事处),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按规定派遣到户籍所在县(市)人事局。

二、毕业流程:

1、学生明确就业目标,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已签约的毕业生将协议书上交学校,毕业生将自己的就业去向上报学校,领取报到证

2、改派:在派遣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的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接收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持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经学校同意后报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3、报到证遗失,按下列手续补办:报纸上刊登丢失证明,学校出具证明,申请补办到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资格审查,组织就业指导讲座,制定就业方案上报教育厅。办理毕业生派遣相关手续,毕业生派遣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档案存放省人才手续:

1、存档人事代理协议两份(学生、代理机构各一份)

档案及党关系费用:240

2、、落户: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背面写上毕业生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右下角写明身高、血型、何时何地迁入校址)、同版一寸免冠照两张(背面写学校、姓名)、在校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费用340元(档案240、户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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