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
甲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学生姓名: 性别: 系:
专业: 班级: 学号:
学生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安[2008]62号)文件精神,在安排顶岗实习前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实习内容要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校企合作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2、甲方在组织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
3、甲方要选派有责任心的实习指导教师对乙方实习过程进行全程监管,掌握乙方信息,不得放任乙方自行实习。
4、甲方要认真考虑乙方提出的请假、变更实习岗位等暂时脱离实习的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复。
5、甲方在组织乙方实习前,必须在乙方实习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考察和选择乙方将进入的劳动场所和生活环境,确保乙方实习单位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6、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其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实习劳动。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技能和从业能力的提高。
7、甲方必须与实习合作单位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习协议,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乙方在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并根据乙方在实习单位的工作表现、能力和所体现的价值,为乙方争取获得一定的补偿。
8、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一份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保险,对乙方为自己购买一份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保险者要予以优先安排实习。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从事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取就业机会。
2、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努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
3、乙方平时要杜绝一切危险、违法活动和进入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与流窜人员往来,以防上当受骗。
4、乙方必须向甲方和实习单位提供可靠的联系方式及有关自然信息,保证与甲方和实习单位联系畅通,并按要求定期汇报工作、生活动态。
5、乙方在实习期间因故请假、变更原实习岗位时,必须按要求向甲方和实习单位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擅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欲在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岗位)从事顶岗实习活动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考察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执行,其实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7、乙方在实习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性质等如有违背劳动法或校企合作协议时,应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或申诉。
8、乙方在实习期间要与单位同事、同学加强团结,要体现互助友爱精神,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时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甲方汇报。
三、其它
1、实习期是指乙方被学院(系)推荐到某单位实习,自离校之日起至实习结束或乙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之日止。
2、实习期间甲乙双方均遵照此协议,违反协议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节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本人签字:
甲方系办公电话: 乙方当地电话:
乙方家庭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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